【防火未“燃”,守护森林】携带火种进山多人被罚,牵出潜藏10年逃犯
2024-03-30 18:34 来源: 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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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森林防火“十不准”第一条?

A: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在禁火区域内,严禁携带一切火种!

善除患者,理于未生。为严防森林火情发生,全州公安机关严部署、强要求,坚持从源头掐断引发火情的“星星之火”。

普格

普基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护林防火巡逻中发现火补某某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普基镇尖尖山林区。其行为已违反了《普格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

普格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火补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木里

次某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木里县水洛镇林区,被水洛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处罚决定

木里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次某处以行政处罚。


越西

火某某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越西县南箐镇南新村林区,被越西县公安局民辅警查获。其行为已违反了《越西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

越西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火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盐源

陈某某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盐源县润盐镇某村林区,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逻工作的润盐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


处罚决定

盐源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防火未“燃”,守护森林
日夜不间断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巡逻工作
雷波公安的民辅警们还有了新收获


雷波

雷波公安马颈子派出所组织民辅警在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夜间巡防工作时,挡获4名违规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山人员。


4人相约盗采玛瑙石

10年逃犯潜藏其中

信息调查过程中,行为反常的吉木某某引起民辅警注意。民辅警随即将4人带至马颈子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4人当晚相约到雷波县谷堆乡境内盗采玛瑙石。吉木某某交代,其于2014年在西藏山南地区参与刑事违法犯罪后潜逃,10年来藏身深山。


处罚决定

雷波县公安局依法对吉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另外3名男子做出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禁火区域:全州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


截至目前,全州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721起,处罚746人。其中,拘留156人罚款530人警告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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